“思修”多选题也有最省力的复习法!
- 2026-11-03 01:36:16

昨天那篇思修单选题最省力复习法发出后,后台有同学来问我思修多选题有没有什么省力的法子,专业课压力实在太重了,现在就想抓重点复习,没那么多时间铺开搞。
这个问题问得实在,我完全理解,满足大家的要求。思修多选题就考两道题,一道考思想道德的内容,一道考法律基础的内容,范围很清楚。
这两道题的知识点我在《高分冲刺手册》里已经总结好了,你拿来看熟就行,跟单选题一样,不用逐字逐句背,知道每个知识点讲什么、选项怎么设置,心里有数就够了。
这里我要特别提醒大家,过去两年思修多选题都有一道题是选两个正确选项的,这种题区分度很高,是拉分题。今年大家仍要注意这种可能性。
二.“思修”多选题重要知识点总结(来自余峰高分冲刺手册)
■在我国,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和法治建设紧密联系,相互补充、相互促进。
一方面,思想道德建设为法治建设提供思想指引和价值基础。
①思想道德为法律的制定、发展和完善提供价值准则,是社会主义法律正当性和合理性的重要基础。
②思想道德能够促进人们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维护法律权威。
③思想道德调整社会关系的范围和方式更加广泛灵活,与法治建设共同促进良好社会秩序的形成。
另一方面,法治建设为思想道德建设提供制度支撑和法律保障。
■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社会利益离不开个人利益,个人利益也离不开社会利益。社会利益不是个人利益的简单相加,而是所有人利益的有机统一。社会利益体现了作为社会成员的个人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是个人利益得以实现的前提和基础,同时它也保障着个人利益的实现。
■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的关系实质上是个人与社会关系在理想层面的反映。社会理想与个人理想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制约。
①个人理想以社会理想为指引。正确的个人理想不是依个人主观愿望随意确定的,从根本上说它是由正确的社会理想规定的。同时,个人理想的实现,必须以社会理想的实现为前提和基础。因此,在整个理想体系中,社会理想是最根本、最重要的,而个人理想则从属于社会理想。换句话说,个人理想的确立要以社会理想为引导,个人理想的实现依赖于社会理想的实现。
②社会理想是对个人理想的凝练和升华。强调个人理想要符合社会理想,并不是要排斥和抹杀个人理想,而是要摆正个人理想同社会理想的关系。
■当今世界,各国的贸易往来更加频繁,文化交流不断加深,世界正在变成一个“地球村”。■虽然经济全球化对爱国主义造成了较大冲击,但是爱国主义在今天仍然有其存在的理由。
①经济全球化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和科技进步的必然结果。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各个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和竞争强度没有减弱,一定程度上还强化了人们的爱国主义情感。
②经济全球化不等于政治全球化,更不意味着政治一体化。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国家仍然是民族存在的最高组织形式,只要国家存在,爱国主义就有坚实的基础和丰富的意义。
③经济全球化不等于文化一体化,民族文化是民族大家庭的精神纽带,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既是传承文化传统的要求,也能从民族文化中获取不竭的力量。
■价值观的特征:①价值观反映着特定的时代精神。②价值观体现着鲜明的民族特色。③价值观蕴含着特定的阶级立场。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显著特征表现在反映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价值理念;彰显人民至上的价值立场;因真实可信而具有强大的道义力量等三个方面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超越以往一切社会核心价值观的先进性,它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扎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土壤,吸收借鉴了一切人类优秀文化的先进价值,是反映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价值理念。
■“普世价值”是一种极具迷惑性、欺骗性并且带有鲜明政治倾向的价值观。之所以要反对西方所谓的“普世价值”,这是因为“普世价值”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具有虚伪性;“普世价值”并非指人类道德评价、审美评价的普遍性或共性,而是特指资本主义价值观;“普世价值”推行的并不是人类共同的价值观,而是特定的价值观及其背后的经济政治文化制度。西方所谓的“普世价值”从抽象的“人性论”出发,将人看作无差别的价值符号。事实上根本不存在抽象的人性,也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价值观及其相应的制度。
■道德的本质是:①道德是反映社会经济关系的特殊意识形态。②道德是社会利益关系的特殊调节方式。③道德是一种实践精神。
■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①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的本质要求。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人际关系的客观要求,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要求。②为人民服务是先进性与广泛性的统一。为人民服务作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是社会主义道德区别和优越于其他社会形态道德的显著标志。
■弘扬中国革命道德,要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相结合。中华传统美德是中国革命道德的渊源之一,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没有中华传统美德的长期发展和丰厚积淀,就不可能有中国革命道德的形成和发展。中国革命道德继承了中国传统道德的精华,摒弃了传统道德的糟粕,是中国优良传统道德的延续和发展,是超越了中华传统美德的时代局限而形成的一种崭新的道德。
■法律的含义: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和实施的行为规范;法律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特征:
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
②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具有科学性和先进性。
③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保障。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历史的必然结论;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所决定的;是立足我国基本国情的必然选择。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方面要求违法必究,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法治意味着不管什么人,不管涉及谁,只要违反法律就要依法追究责任。另一方面要求非歧视,即无差别对待。只要是正当权益诉求,就应当在法律上得到平等对待;只要是合法权益,就应当依法得到平等保护。要着力反歧视,特别要强调弱势群体合法利益的法律保护。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一要强化道德对法治的支撑作用;二要把道德要求贯彻到法治建设中,以法治承载道德理念;三要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
■宪法至上地位主要体现在其特有的作用、效力和内容等方面,包括我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我国宪法是国家各项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我国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强宪法实施,对宪法监督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主要有健全人大工作机制;健全宪法解释机制;健全备案审查机制;健全合宪性审查机制。
■权力制约分为权力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四项要求。
■权利公平包括三重含义:一是权利主体平等;二是享有的权利特别是基本权利平等;三是权利保护和权利救济平等。
■机会公平包括国家和社会要积极为社会成员的发展创造条件,并努力创造平等的起点;社会成员的发展进步权要受到同等尊重,不断拓展社会成员的发展领域;不仅要关注当代人的平等机会,还要考虑后代人的机会平等。
■法律权利是各种权利中十分重要的权利,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征:
一是法律权利的内容、种类和实现程度受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
二是法律权利的内容、分配和实现方式因社会制度和国家法律的不同而存在差异。
三是法律权利不仅由法律规定或认可,而且受法律维护或保障,具有不可侵犯性。
四是法律权利必须依法行使,不能不择手段地行使法律权利。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
首先,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是相互依存的关系,法律权利的实现必须以相应法律义务的履行为条件;同样,法律义务的设定和履行也必须以法律权利的行使为根据,不存在没有权利根据的法律义务。
其次,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是目的与手段的关系。离开了法律权利,法律义务就失去了履行的价值和动力;离开了法律义务,法律权利也形同虚设。
最后,有些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具有复合性的关系,即一个行为可以同时是权利行为和义务行为。如劳动的权利和义务,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公民在行使法律权利时,不仅要在形式上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也要符合立法意图和精神,不得违反宪法法律确定的基本原则,保障权利行使的正当性。此外,行使权利不得破坏公序良俗,妨碍法律的社会功能和法律价值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