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论述宋代的乐舞理论及其内容
宋代是中国古代乐舞发展的转型期,其乐舞理论既延续了汉唐 “乐与政通” 的儒家礼乐思想,又因重文轻武的国策、理学思想的兴起、市民阶层的壮大呈现出雅乐复兴、俗乐勃兴的二元格局。宋代乐舞理论不再局限于单纯的技艺规范,而是融合了政治伦理、审美趣味与世俗文化,形成了系统化、多元化的理论体系,集中体现在雅乐的礼制化理论、俗乐的世俗化理论、乐舞的审美理论三个维度。
一、 宋代乐舞理论形成的时代背景
宋代乐舞理论的发展与时代语境深度绑定,三大核心因素奠定了理论的基调:
(一)政治需求:礼乐治国的现实诉求
宋初统治者吸取唐末五代战乱教训,将 “制礼作乐” 视为巩固政权的重要手段,主张通过雅乐的规范与传播,维护等级秩序、教化百姓思想,这使得雅乐理论成为官方乐舞理论的核心。
(二)思想基础:理学思想的渗透影响
程朱理学在宋代逐渐兴起,其 “存天理、灭人欲” 的核心主张,深刻影响了乐舞的审美取向 —— 推崇 “淡远含蓄、中正平和” 的乐舞风格,排斥唐代乐舞的雄浑华丽与张扬奔放。
(三)社会土壤:市民阶层的崛起推动
宋代商品经济繁荣,市民阶层不断壮大,勾栏瓦舍等娱乐场所遍布城乡,杂剧、队舞、舞旋等俗乐舞形式蓬勃发展,催生了关注世俗情感、强调娱乐功能的俗乐舞理论。
二、 宋代乐舞理论的核心内容
(一) 雅乐理论:礼制化建构与 “乐与政通” 的伦理内核
雅乐是宋代官方主导的乐舞形式,其理论核心围绕 “礼” 的规范与“和” 的精神 展开,集中记载于《宋史・乐志》《乐书》《文献通考》等典籍中。
乐舞的政治伦理功能:“乐以载道,乐与政通”
宋代儒家学者继承《乐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 的思想,将雅乐视为治国安邦的工具。他们主张雅乐的创作与表演必须符合封建等级制度,不同等级的祭祀、朝会、宴飨场合,需使用不同规格的乐舞 —— 如祭祀天地宗庙用《大晟乐》,宫廷朝会用《正安之乐》,乐舞的规模、服饰、队形均有严格礼制规定,不得僭越。
例如,宋徽宗时期制定的《大晟乐》,被视为宋代雅乐的典范。其理论核心是 “以雅正之声,平天下之情”,强调乐舞的节奏要 “中正平和”,旋律要 “淡远冲融”,通过乐舞的教化作用,使百姓 “心正意诚”,实现社会稳定。
乐舞的音律规范:“审音定律,复古求真”
宋代雅乐理论的一大重点是对音律的考据与规范。由于唐末战乱导致雅乐失传,宋代学者展开了大规模的 “乐律复古” 运动,试图恢复上古雅乐的音律标准。
著名乐律学家陈旸所著《乐书》,是宋代雅乐理论的集大成之作。全书共 200 卷,详细记载了历代乐舞的音律、乐器、舞容,提出 “乐者,天地之和也” 的观点,主张音律的制定要契合 “天地自然之理”。此外,《乐书》中还对雅乐舞的动作、服饰、道具进行了系统梳理,强调舞容要 “庄严肃穆、进退有度”,体现儒家的伦理道德观念。
乐舞与理学的融合:“存天理,灭人欲” 的审美导向
程朱理学对宋代雅乐理论产生了深刻影响。理学家认为,雅乐的本质是 “天理” 的体现,必须摒弃一切 “人欲” 的张扬 —— 反对唐代乐舞中追求技巧炫技、情感外放的特点,主张乐舞要 “简约含蓄、不事雕琢”。
在这种理论指导下,宋代雅乐舞的动作趋向规整、舒缓,摒弃了大幅度的跳跃与旋转,更注重通过队形的整齐变化与肢体的端庄姿态,传递 “中正平和” 的伦理精神,形成了与唐代乐舞截然不同的审美风貌。
(二) 俗乐舞理论:世俗化表达与 “娱情悦性” 的功能转向
与官方雅乐理论相对应,宋代民间还形成了以市民文化为核心的俗乐舞理论,其内容主要散见于文人笔记、市井典籍中,如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吴自牧《武林旧事》、周密《齐东野语》等。
乐舞的娱乐功能:“以俗为乐,娱情悦性”
宋代市民阶层追求世俗生活的乐趣,俗乐舞理论彻底打破了儒家 “乐以教化” 的单一功能,将 “娱情悦性” 视为核心价值。《东京梦华录》记载,汴京勾栏瓦舍中常年上演 “舞旋”“队舞”“杂剧舞” 等俗乐舞形式,舞者的动作活泼灵动,旋律轻快奔放,内容多取材于民间故事、市井生活,如表现男女爱情的《蝶恋花舞》、模拟动物形态的《玉兔浑脱舞》。
文人阶层对俗乐舞也持包容态度,苏轼、黄庭坚等文人常以俗乐舞为题材创作诗词,如苏轼《减字木兰花・赠润守许仲涂》中 “绝妙江南曲,懊恼楼头无使君”,描绘了江南民间舞的曼妙姿态,肯定了俗乐舞 “娱人娱己” 的功能价值。
乐舞的表演规范:“技艺交融,雅俗共赏”
宋代俗乐舞理论注重表演的技巧性与观赏性,形成了一套独特的表演规范。以 “队舞” 为例,《武林旧事》记载,宋代队舞分为 “女童队” 与 “小儿队”,表演时讲究 “唱、念、做、舞” 的有机融合 —— 舞者既要具备精湛的肢体技巧,又要配合唱词、念白推动情节发展,形成了 “歌舞剧” 的雏形。
此外,俗乐舞还注重道具与服饰的装饰性,如《柘枝舞》舞者佩戴金铃,《剑器舞》舞者手持利剑,通过道具的运用增强表演的视觉冲击力。这种 “技艺交融” 的表演理论,推动了俗乐舞从单纯的肢体表演向综合性艺术的转变。
乐舞的题材拓展:“贴近生活,反映现实”
宋代俗乐舞理论主张舞蹈题材要贴近市井生活,反映市民阶层的情感与诉求。与雅乐舞的 “庙堂之气” 不同,俗乐舞的题材涵盖了爱情、劳作、节庆等多个方面,如表现丰收喜悦的《踏歌》、模拟纺织劳作的《捣衣舞》。
这种题材的拓展,使得俗乐舞理论更具人文关怀,它不再将乐舞视为统治阶级的专属工具,而是将其视为市民阶层表达情感、丰富生活的重要载体,体现了宋代文化的世俗化转向。
(三) 乐舞的审美理论:“淡远含蓄” 的审美取向与 “雅俗交融” 的审美格局
宋代乐舞审美理论是雅乐与俗乐理论的融合与升华,形成了 “淡远含蓄为主,雅俗交融为辅”的独特审美格局。
雅乐的审美标准:“中正平和,淡远冲融”
受理学思想影响,宋代雅乐审美理论以 “中和” 为核心,主张乐舞要 “哀而不伤,乐而不淫”。反对过度的情感宣泄与技巧炫耀,强调舞容的端庄、旋律的舒缓、意境的淡远。例如,宋代雅乐舞《六代舞》,动作舒缓沉稳,队形整齐对称,没有复杂的技巧动作,却通过肢体的庄重姿态,营造出 “天人合一” 的审美意境。
俗乐的审美标准:“灵动活泼,雅俗共赏”
俗乐舞审美理论则注重 “灵动性” 与 “观赏性”,主张乐舞要贴近大众审美,既要具备民间艺术的质朴鲜活,又要吸收雅乐的规整有序。例如,宋代队舞《渔父舞》,取材于民间渔樵生活,动作活泼灵动,却又融入了雅乐舞的队形编排,实现了 “雅俗共赏” 的审美效果。
文人的审美追求:“诗舞相融,意境相生”
宋代文人将 “意境” 概念引入乐舞审美理论,主张乐舞要像诗词一样,追求 “言有尽而意无穷” 的境界。他们认为,优秀的乐舞作品不仅要具备优美的肢体动作,更要通过动作传递出深层的文化意蕴。例如,宋代文人评价《霓裳羽衣舞》时,不再关注其技巧的繁复,而是赞赏其 “飘然若仙,意境悠远” 的审美特质,这种审美追求推动了乐舞艺术从 “形式之美” 向 “意境之美” 的升华。
三、 宋代乐舞理论的历史意义
宋代乐舞理论上承汉唐礼乐传统,下启明清乐舞发展,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历史地位:
构建了 “雅俗二元” 的乐舞发展格局,打破了汉唐以来雅乐独尊的局面,为俗乐舞的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撑,推动了乐舞艺术的世俗化转型。
强化了乐舞的文化内涵,将乐舞与政治伦理、理学思想、市民文化深度融合,使乐舞不再是单纯的技艺表演,而是成为承载文化精神的重要载体。
奠定了后世乐舞理论的基础,宋代雅乐理论中的音律规范、礼制思想,俗乐舞理论中的表演技巧、题材拓展,都对元、明、清三代的乐舞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综上所述:宋代乐舞理论是特定历史语境的产物,它以雅乐的礼制化理论为官方主导,以俗乐的世俗化理论为民间支撑,以 “淡远含蓄、雅俗交融” 的审美理论 为精神内核,形成了系统化、多元化的理论体系。这一理论体系不仅推动了宋代乐舞艺术的繁荣发展,更彰显了宋代文化 “崇文尚雅、兼容并包” 的独特气质,在中国古代乐舞理论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