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泵站一座,新开挖河道 6.7km,拆除重建水闸一座。项目法人通过招标与某监理单位签订了施工监理合同,监理单位在现场设立了监理机构,监理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 1:在现场配置了土建、地质、造价、合同管理等专业的监理人员,并将各岗位监理人员姓名和职称等资料报送项目法人。
事件 2:承包人进场后自行进行了工程项目划分并报监理机构审批,总监理工程师批复同意,并指示承包人将项目划分表及说明报送质量监督机构。
事件 3:水闸拆除工程为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承包人编制的水闸拆除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项目经理签字确认,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实施。
事件 4:监理工程师针对以下事项签发了暂停施工指示。(1) 承包人的土方施工设备配置数量不满足施工进度需求;(2) 项目法人要求暂停施工;(3) 承包人未按批准的施工图纸施工;(4) 承包人未经许可即开始泵站主体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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