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安排
根据本科教学安排,本学期期中考试将在5月16日-5月24日进行,5月16日原则上不安排2025级学生期中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公共课程教考分离考试将安排在5月16日、5月17日、5月23日、5月24日进行。
(二)各学院专业课期中考试可安排在5月16日-5月24日进行,期中考试具体时间应至少在考前一周申请安排。
二、命题、阅卷及成绩录入
各教学单位应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规定,认真组织期中考试试卷命制和阅卷工作。
(一)同一代码课程,有两位及以上教师同时平行班授课的,原则上应实行教考分离,统一命题制卷和阅卷,保证阅卷尺度一致,保障课程考核公平公正。
(二)教研室(系)主任应对试卷命题质量严格把关。课程负责人或任课教师命题完成后,应交教研室(系)主任审阅校对,经审核无误后密封送印。
(三)为减轻教师阅卷、统分等工作量,学校鼓励实行“题卡分离”模式命题组卷制卷和网上电子阅卷。
(四)期中考试后应一周内完成试卷批阅、期中考试成绩录入及发布。
三、补充说明
(一)公共课程考试期间,与考试时间冲突的课程停上一次,由任课教师安排在其他时间补上。
(二)学生和监考教师可在考前两天登录教务系统查询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
(三)因病等符合《安徽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情况的学生,按照缓考流程办理期中考试免考手续,经批准后期中考试成绩按期末成绩记载;旷考的学生期中成绩成绩记为零分。
期中考试免考申请流程:学生须在考前一周内通过教务系统提交期中考试免考申请,经辅导员、教学院长、教务处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成功。无故不参加期中考试且未成功办理免考手续的,按旷考论处。
【注意:课程免听不免考,如不能参加期中考试,仍须按流程办理期中考试免考申请】
(四)如有因听力障碍无法通过常规辅助手段完成听力考试的特殊考生,可在考前申请英语科目听力免听。经申请批准后免除外语听力考试残疾考生的外语科成绩,按笔试成绩×外语科总分值/笔试部分总分值计算。视力残疾和其他疾病引起的上肢无法正常书写的考生可以申请考试时间延长。如学生符合条件并需申请,请及时将申请材料和有关证明材料交至教务处A309康俊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