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列关于涉恐犯罪认定正确的是()。
A.甲得知张某参加恐怖活动组织领取大量训练经费,为挣钱将自家小院租赁给张某作为训练场所,构成帮助恐怖活动罪
B.乙明知李某因从事恐怖活动犯罪取得大量资金,仍为其提供资金账户,帮助隐瞒这笔钱的来源和性质,构成洗钱罪
C.丙在家中多次召集人员讲授极端主义思想,构成宣扬极端主义罪
D.丁主动加入恐怖活动组织,受恐怖活动组织指派杀死3人,构成参加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答案:ABCD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参加恐怖组织罪、帮助恐怖活动罪、洗钱罪、宣扬极端主义罪、故意杀人罪。
(1)根据《刑法》第120条第1款的规定,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构成参加恐怖组织罪。第120条之一第1款规定,资助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的,或者资助恐怖活动培训的,构成帮助恐怖活动罪。帮助恐怖活动罪主观上为故意,提供资助、帮助包括筹集、提供经费、物资或者提供场所以及其他物质便利的资助行为。甲明知张某参加恐怖活动组织,为挣钱将自家小院租赁给张某作为训练场所,构成帮助恐怖活动罪。因此,A项正确。
(2)根据《刑法》第191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提供资金账户的,构成洗钱罪。①乙明知李某因从事恐怖活动犯罪取得大量资金,仍为其提供资金账户,帮助隐瞒这笔钱的来源和性质,构成洗钱罪。因此,B项正确。
(3)根据《刑法》第120条之三的规定,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极端主义的,构成宣扬极端主义罪。丙在家中多次召集人员讲授极端主义思想,构成宣扬极端主义罪。因此,C项正确。
(4)根据《刑法》第120条第1款的规定,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构成参加恐怖组织罪。第2敷规定,犯参加恐饰组织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数罪并罚。丁参加恐怖活动组织,受指派杀死3人,应以参加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因此,D项正确。
①2021年3月生效的《刑法修正案(十一)》第14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修改为:‘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提供资金帐户的;(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四)跨境转移资产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一是删除了罪状中的“明知”“协助”等表述;二是全面提高了财产刑,取消了洗钱罪的罚金限额,对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增加了罚金刑,与自然人犯罪同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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