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1:教育督导★★★★★
【教育督导】也常被称作教育视导,是指教育督导机关和人员根据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按照督导的原则和标准,使用科学的方法,对教育行政工作和学校工作通过精密地观察、调查和考核,进而作出审慎地分析和评定,指出成绩和缺点,并提出积极改进意见,使教育工作质量不断得到提高的活动。它是教育行政的一个职能,是教育行政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考点2:教育督导的性质★★★
(1)教育督导的实质是行政监督
行政监督,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内部,如行政领导机关或专门监督机关对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监督,其价值取向主要是秩序和效率。现代行政监督的内涵不仅包括监督、考核,还包括指导和建议等内容。
(2)教育督导具有指令性、执法性和权威性
①教育督导工作所具有的指令性是有限的行政指令性
教育督导是上级对下级的、以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为前提进行的,因此具有指令性。但由于教育活动的复杂性以及现代督导的专业性和民主性,通常情况下,教育督导机构或督学对被督导单位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都是指导性的。
②教育督导工作具有法治性
教育督导的法治性表现在教育督导机构与人员依法进行督导活动中。一方面是在编制督导评估指标时将有关的政策、法规的内容、精神纳入其中,以引导被督导者给予重视并加以贯彻,达到保证执法的目的。另一方面是通过各类督导活动的经常性的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其违法行为以达到有效实施法规的目的。
(3)教育督导工作的权威性
作为行政监督的教育督导的权威性,与行政监督一样来自其凭借的职权和法纪。现代教育督导活动越来越强调督导人员不仅要依靠职权去影响被督导者,更要依据自然权力即个人所具有的知识、品行、性格魅力、领导艺术等引导被督导者。
考点3:教育督导的意义(口诀:科学宏观治教)★★★
(1)建立教育督导制度是加强政府对教育宏观调控的重要途径
宏观调控,是指依据教育发展规律,运用间接调控手段,把地方、学校及个人的微观教育活动纳入宏观教育目标,使整个教育事业健康、高效地发展。而健全的教育督导制度和教育评价系统是国家教育行政与地方教育行政、学校保持沟通、联系的有效形式。
(2)建立教育督导制度是实现依法治教的需要
有效的法规实施,有赖于公民守法意识的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自觉地依法治教,也有赖于行政执法制度的健全,更有赖于教育法规实施的监督制度、惩罚制度的完备。而监督执法,正是教育督导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
(3)建立教育督导制度是实现教育管理科学化的需要
从现代管理体制上讲,对教育事业实行科学管理的保障是形成“三位一体”的教育行政管理系统。“三位一体”的教育行政管理系统是指教育决策系统、执行系统和监督系统三位一体。教育督导系统是构成健全的教育行政管理系统的重要部分。
(4)建立教育督导制度是提高教育行政人员和学校管理者政治和管理素养的必要手段(25版新增内容)
督导工作过程是由系统性的工作环节组成的,督导针对具体工作所做的诊断和评价,不仅为改进被评估者工作提供了指南,而且能帮助他们发现不足,指明方向,有利于带着问题深入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