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奖助学金体系
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一年级为每生每月 500 元,至多发放 12 个月;三年级为每生每月 600 元,至多发放 10 个月(区间为秋季学期 9 月至春季学期 6 月);对于二年级研究生,由学院负责征求研究生意见后确定(或沿用一年级方案,或提前采用三年级方案),每年 7 月 10 日前报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执行。注: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本项资助。
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为每生每年 20000 元,博士研究生为每生每年 30000 元。按国家下达名额奖励。注: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本项奖励。
学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三个等级。特等奖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10000 元,奖励比例不超过 20%;一等奖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8000 元,奖励比例约为 30%;二等奖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4000 元,奖励其余符合基本条件的研究生。以各年级实有人数(不含在职人员)为基准计算奖励名额。注: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本项奖励。
社会奖助金:奖励、资助标准和名额按相关协议执行。注: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本项奖助。
新生奖学金: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三个等级。特等奖奖励标准为每生 10000 元,全校奖励约 50 名硕士研究生;一等奖奖励标准为每生 3000 元,奖励比例约为免试录取硕士研究生的 40%;二等奖奖励标准为每生 1000 元,奖励其余免试录取硕士研究生。注: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本项奖励。
2. 学费
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年 8000 元。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会计专业(代码 125300):每生每年 22000 元;
金融、法律、体育、国际中文教育、翻译、软件工程、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年 16000 元;
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年 10000 元。
非全日制研究生:
工商管理专业:每生每年 35000 元(3.5 万元 / 人 / 年);
工程管理专业(代码 125601):每生每年 26000 元(2.6 万元 / 人 / 年);
法律、国际中文教育、翻译专业:每生每年 20000 元(2 万元 / 人 / 年)。
超基本学制收费:全日制研究生超基本学习年限(学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期间,学费按照入学当年学费标准的 40% 收取。
政策调整:如遇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调整,学费标准按照新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