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新疆、西藏高考改革落地。
四川高考、西藏普通高考,内地西藏班高考(B类考生)近6年录取分数线汇总
一、考试模式
(一)“3+3”模式
1、适用省份(括号内数字为落地年份)
(2017)上海、浙江,(2020)北京、天津、山东、海南
2、考试科目
第一个“3”:指的是3门必考科目,即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采用原始考分,总分450分;其中英语笔试满分120分,英语听力考试满分30分。
第二个“3”:指的是3门选考科目,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每门通常满分为100分(有些省份物理110分,化学100分,生物90分),采用等级赋分,总分300分。
3、卷面总分
“3+3”模式总分一般为750分,但有些省份例外:
上海市高考必考科目同其他省份一样,选考科目单科满分70分,所以总分660分。
海南省高考卷面原始分也是750分,最终成绩以标准分呈现,故而总分为900分。
(二)“3+1+2”模式
后期改革的省份大都采用“3+1+2”模式。
1、适用省份(括号内数字为落地年份)
(2021)辽宁、河北、江苏、重庆、湖北、湖南、广东、福建,(2024)黑龙江、吉林、甘肃、安徽、江西、贵州、广西,(2025)内蒙古、宁夏、青海、山西、河南、陕西、四川、云南,(2027)新疆、西藏
2、考试科目
“3”:为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所有考生必考,每科满分均为150分,均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物理、历史2科中选择1科,由各(合)省自主命题,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均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2”:为再选科目,考生在化学、生物、地理、思想政治4科中选择2科,由各省(或几省协作轮番)自主命题,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均以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图源:湖南省人民政府《新高考“等级赋分”是什么?》
二、赋分制度
目前所有实行新高考的省份都采用赋分制,各省高考对再选科目实行等级赋分,核心目的是解决不同选考科目因试题难度差异、考生群体不同导致的原始分不等值、不可比、不可加问题,保障新高考选科模式下的录取公平 。但具体规则因各省的高考模式不同而分为两大阵营。
第一类是“3+3”模式,包括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六个省份;第二类是“3+1+2”模式,覆盖了河北、江苏、广东、湖北、湖南等超过二十个省份。
这两类模式的核心区别在于哪些科目需要赋分:在“3+3”模式中,所有选考科目均须赋分;而在“3+1+2”模式中,只有从化学、生物、政治、地理中四选二的那两门科目参与赋分,语文、数学、外语以及物理或历史则按原始分计入总分。
在“3+3”模式的省份中,赋分规则各有特色。浙江省将考生划分为二十一个等级,赋分区间从100分到40分,实行一分一赋,即每个等级对应一个具体分数。上海则设有十一个等级,从A+到E,赋分区间为70分至40分,每档相差3分。北京也是二十一个等级,区间与浙江相同(100至40分),但等级划分是在五等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天津同样是二十一个等级,100至40分,相邻两级分差为3分。山东省采用八个等级,分别为A、B+、B、C+、C、D+、D、E,对应的赋分区间依次为91-100、81-90、71-80、61-70、51-60、41-50、31-40、21-30,每档为1分。海南省的制度较为特殊,采用标准分转换,单科成绩在60至300分之间,与大多数省份的直接等级赋分不同。
对于“3+1+2”模式的省份,规则相对统一。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四门科目的赋分均划分为五个等级:A、B、C、D、E。其中A等级赋分区间为100至86分,B等级为85至71分,C等级为70至56分,D等级为55至41分,E等级为40至30分。也就是说,这类模式下的赋分起点为30分,满分为100分,等级比例通常根据各省考生人数比例确定,但赋分区间基本一致。
尽管各省的具体划分方式和分值区间不尽相同,但赋分制的底层逻辑是共通的。设立赋分制的初衷,是为了消除不同选考科目因试题难度、考生能力分布差异而导致的原始分不可比问题,从而保障跨科目之间的公平性。赋分结果主要取决于考生在全省该科目中的排名位次,而非卷面原始分的高低。因此,最终得到的赋分分数很可能高于或低于原始卷面分,而且即使某科原始分为零分,按照赋分规则通常也能获得一个基础分数(例如在“3+1+2”省份最低可得30分)。需要提醒的是,各省的具体政策可能每年会有微调,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请以当地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三、试卷类型
1、必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
(1)自主命题的省份包括:北京、天津、上海。
(2)使用新高考I卷的省份包括:河北、山东、河南、江苏、安徽、浙江、湖北、湖南、江西、福建、广东。
(3)使用新高考II卷的省份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青海、甘肃、宁夏、山西、陕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广西、海南、新疆、西藏。
每年的语数外使用I卷还是II卷,教育部可能在个别省份做细微调整。每年3-4月各省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是唯一权威依据。
2、选考科目:物理、历史,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
均由各省(或省际协作联合体)自主命题,不存在全国统一选考卷。特别说明:
(1)多地实行高考区域选考科目协作命题,比如黑龙江、吉林和辽宁三省协作轮番出题,俗称“东北卷”,山西、陕西、宁夏和青海四地协作轮番出题,俗称“西北卷”。
(2)新疆、西藏,落地年份已官宣,但选考科目具体是独立命题还是加入某协作卷,请以2027年当年公告为准。
四、特殊情况
春季高考:很多省份在夏季高考的同时实施过春季高考,有些省份暂停甚至取消了,有些省份变化为高职招考、高职单招,有些省份部分专业暂停招生,如山东省2025年春季高考包含技能测试(满分230分),涵盖30个专业类别,考试形式包括笔试、机考和实操。
民族语言:民族语言考试方面,各省设置不同:西藏提供藏语文考试;四川提供藏语文和彝语文考试;新疆提供维吾尔语、哈萨克语、柯尔克孜语、蒙古语考试;内蒙古提供蒙古语文科目考试;青海提供藏语文或蒙古语文加试;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为朝鲜族考生提供朝语文考试。不同省份在适用对象、考试性质(必考、加试或可选)及分数计入方式上均有差异,相关考生需以本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官方文件为准。
外语考试:全国统考外语科目包括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部分省的英语(含听力和笔试)可提供两次考试机会,比如上海、浙江、天津等地,允许考生选择最好的一次成绩作为最终成绩,有利于减轻考生的高考压力。
五、录取机制
要求高考必选物理和化学的部分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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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所有招生专业均要求选考科目为物理和化学。 |
| 招生仅限高中理科毕业生(新高考省份须选考物理和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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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3+1+2”高考模式下的省(市)要求考生首选物理,次选化学;在“3+3”高考模式下的省(市)要求考生必选物理和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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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实行“3+3”及“3+1+2”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必选“物理”+“化学”。 |
注:信息采集自各高校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通俗的理解,所谓“院校专业组”招生模式,其实就是学校把在某一省招生的所有专业分成不同的小组,志愿填报和投档的时候都以这个小组为单位来进行。这种模式强化专业与选科要求的匹配,当然能分到同一个小组的所有专业都必须选科要求相同,不同选科要求的专业就一定会分在不同的小组。
这样一来,选考科目要求可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对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都未提出要求的;第二类是只对首选科目提出要求的;第三类是只对再选科目提出要求的;第四类是对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均提出选考要求的。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各地政策以当地教育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