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真题--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必考点--过失致人死亡罪
第一部分真题练习,第二部分个人解析和复盘,第三部分知识点加强。单方面的欣赏只是远远观望,彼此真诚交流才能互相治愈。你的点赞、留言与分享,都是照进我世界里温柔的光。认同可以留下喜爱,有不同想法也欢迎留言畅谈。昨日的思考题答案:虽然善男信女们是想着把钱捐给佛祖,但实际上这些钱属于寺庙所有并占有,乞丐未经寺庙同意,属于窃取财物,构成盗窃罪。第一部分:真题练习
.张某饲养的烈性犬曾咬伤人,遂将犬关在院中。一日,张某忘关门,该犬逃出将王某咬成重伤。第二部分:个人解析和复盘
张某饲养的烈性犬曾咬伤人,张某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后果,虽已预见但因疏忽而未采取避免措施,因而导致其所饲养的犬只伤害他人致重伤结果,张某行为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第三部分:知识点加强
过失致人死亡罪(《刑法》第233条)构成要件
1.客体
2.客观方面(结果犯,必须出现死亡结果)
3.主体
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主观方面:两种过失,无杀人故意
- 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预见自己行为可能致人死亡,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
- 过于自信的过失:已经预见到有可能死人,但轻信能够避免。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如交通肇事、重大责任事故,优先适用专门罪名,不再定本罪)。易混考点
- 与故意杀人罪:本罪对死亡结果排斥、不希望发生;故意杀人追求或放任死亡。
- 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行为本身具有伤害故意,只是对死亡是过失;本罪连伤害的故意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