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1:教师的任用★★★★★
【教师的任用】是指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选用一定资格的人从事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的行政行为。教师的任用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一定的资格标准,二是通过一定的方式。教师的任用是实现教师人事行政职能、保证教师质量的关键环节。
考点2:教师的任用资格★★★
(1)教师资格的分类及学历要求
我国《教师法》对此规定具体如下:
①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②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③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④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⑤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⑥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⑦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不具备本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取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2)教师资格的认定
①教师资格的认定是确定教师资格的重要一环
符合教师法中规定的“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经国家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诸要求的公民,经过法定机构的认定,就能获得教师资格。
②《教师法》根据不同情况具体规定了我国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
③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教时,要有必要的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