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规定,自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之日起( ),为免除债务人未清偿债务的考察期限。
【答案】C
➖➖➖【法律依据及解析】➖➖➖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第九十五条的规定,自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之日起三年,为免除债务人未清偿债务的考察期限。
考察期内,债务人应当遵守限制消费、限制任职等行为限制。故C项正确。
➖➖➖➖【法条原文】➖➖➖➖
《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
第九十五条 自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之日起三年,为免除债务人未清偿债务的考察期限(以下简称考察期)。
第九十六条 债务人在考察期内应当继续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限制行为决定规定的义务,并履行本条例规定的债务人其他义务。
债务人违反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延长考察期,但延长期限不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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