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硕士:从历年真题中分析考试重点(刑法篇)
- 2026-11-08 18:47:56
引言
Introduction
警务硕士的考试范围很大,到底哪些是重点?
最直接的办法,就是看真题。
每年的题目会变,但把多年的真题放在一起,一些知识点出现的频率明显更高。尤其是把不同学校的真题放在一起看以后,哪些地方反复考、哪些地方近几年一直在考,其实会更加清楚。
这也是《大川讲警硕》押题资料整理时非常重要的一项依据。资料不是简单按照教材从头到尾压缩,而是要结合历年真题,判断不同知识点的轻重。
我把2017—2026年的刑法真题重新统计了一遍。这篇不讲所有知识点,只讲★★★★★重点。
先说明一下:下面的次数不统计案例分析题。案例题一道题往往涉及多个知识点,很难简单归到某一个考点里。
一、刑法总论

1. 犯罪主观方面★★★★★
近10年考查30次。
这一块考得非常多,重点就是犯罪故意、犯罪过失、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无罪过行为。这种归类与刑法学教材的知识体系也是一致的。
但是只背概念肯定不够。
真题很喜欢考区别,尤其是:
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 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 疏忽大意的过失与过于自信的过失。
而且到2026年还在大量考。
刑警学院考了间接故意、不可抗力、犯罪故意中的“明知”;警察大学考了意外事件、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关系;江苏警院考犯罪过失;四川警院考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区别;云南警院考无罪过行为;南京警院考不可抗力。
所以这一章复习的时候,故意、过失以及几个相近概念的区别都要重点背。

2. 刑罚裁量、执行与消灭中的重点制度★★★★★
近10年考查22次。
这一块看起来比较散,实际上考来考去主要集中在:
累犯、自首、坦白、数罪并罚、缓刑、假释、追诉时效、量刑情节。
这里之所以不把它们简单写成“刑罚裁量”,是因为严格来说,假释属于刑罚执行制度,时效属于刑罚消灭制度。
2026年也出了不少:江苏警院考自首与坦白的区别,四川警院考累犯,浙江警院考坦白的成立条件,南京警院考追诉时效。
这里面尤其要注意累犯、自首、坦白、缓刑、假释这些常见考点。

3.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近10年考查20次。
这一章很好抓:
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犯罪既遂。
但是考试不会永远只问“什么是犯罪未遂”。
实行终了未遂、预备中止、中止的成立条件、未遂犯的处罚原则、不能犯未遂,这些都出过。
2025年公安大学考犯罪未遂,警察大学考犯罪中止;2026年刑警学院考未遂犯的处罚原则,江苏警院考不能犯未遂,浙江警院考犯罪预备,南京警院又考了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
所以不要只背四个名词解释,每一种停止形态的成立条件、特征和处罚都要会。

4. 共同犯罪★★★★★
近7年考查16次。
共同犯罪是这几年非常明显的重点。
主要就是:
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共同犯罪的形式、犯罪集团、主犯、从犯、教唆犯。
2024年公安大学、刑警学院、警察大学都出了共同犯罪相关题目;2025年又考了主犯、从犯;2026年警察大学考共同犯罪,云南警院考教唆犯,浙江警院考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
这一章不用挑着背,整体都重要。

5.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近10年考查15次。
这一块最重要的其实就两类题:
一是成立条件,二是区别。
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要会;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一般正当防卫与特殊防卫的区别也要会。
2025年公安大学、刑警学院都考了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2026年四川警院考正当防卫成立条件,云南警院考特殊防卫与一般正当防卫的联系和区别,浙江警院考正当防卫条件,南京警院考紧急避险成立条件。
这两个制度在教材中本身也是放在“正当行为”一章中一起讲的。

6. 犯罪主体★★★★★
近10年考查14次。
这一章重点放在:
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特殊身份、单位犯罪。
其中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尤其重要。
2025年公安大学考了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和特殊身份,警察大学考刑事责任年龄分类;2026年刑警学院考影响刑事责任能力的因素,警察大学涉及老年人犯罪,南京警院又考了刑事责任年龄。
所以刑事责任年龄肯定要背,但不要只背年龄。

二、刑法分则
分则和总论不太一样。
分则涉及的罪名太多,如果简单统计“某一章一共考了多少次”,其实意义不大。这里直接看哪些罪名更值得注意、哪些罪名经常放在一起比较。

1. 财产犯罪
这一块重点看:
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侵占罪、敲诈勒索罪。
除了各罪本身,还要注意它们之间的区别,尤其是抢劫与抢夺、盗窃与侵占、诈骗与侵占、诈骗与盗窃。
2026年浙江警院就直接考了侵占罪与诈骗罪、抢夺罪、盗窃罪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刑警学院考了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抢劫罪还要注意转化型抢劫和加重情形。

2. 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重点看:
放火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危险驾驶罪。
2026年警察大学考了放火罪,云南警院直接考了以放火方式故意杀人与放火罪的区别。
危险驾驶罪则要和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在一起看。

3. 侵犯人身权利犯罪
这一部分重点注意:
非法拘禁罪、绑架罪。
这两个罪不要分开死背,两罪之间的区别以及索取债务时如何定性更值得注意。

4.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
这一块重点注意:
妨害公务罪、袭警罪。
两个罪都要会,同时要知道二者之间的关系和区别。
分则其实就是这个思路:
一个重点罪名背完以后,把跟它最容易混淆的几个罪一起解决。
只背“什么是抢劫罪”“什么是诈骗罪”,是不够的。

三、最后说一下
这篇列出的★★★★★,只是根据历年真题统计出来的高频重点,不是说没有列出来的内容就不会考。
历年考得多,不代表下一年一定考;历年考得少,也不代表下一年绝对不会考。真题能告诉我们的,是过去几年命题的重点和变化,而不是下一年的标准答案。
所以,《大川讲警硕》押题资料也不会单纯按照“出现次数”决定内容取舍。除了历年真题,还要结合考试大纲、教材内容以及近几年的命题变化综合判断。
毕竟,真题是研究考试最重要的依据之一,但不是唯一依据。
这也是为什么最终呈现出来的资料会比较精简:不是把教材简单压缩一遍,也不是只收录历年考过的题,而是在完整考试范围内重新筛选和整理。
对于备考来说,真正需要解决的不是“还有多少内容没看”,而是:
有限的时间,应该优先用在哪里。

我是大川,专注警务硕士备考。
后面我会继续给大家分析 2027 警务硕士考试信息。准备 2027 警务硕士的战友,可以持续关注“大川讲警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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