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造《案例》复习题:案例题77/90
- 2026-09-30 23:09:19
📌本期分享一级造价师《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案例题,希望能帮10月18日考试的造价师们少丢分。

背景资料
某国有企业拟建档案中心,签约合同价14200万元(含暂列金额700万元),合同工期320天。合同约定:预付款为扣除暂列金额(除税)后合同价的18%,材料费占施工产值比重56%。施工中发生:
事件1:因发包人图纸延迟,关键工作停工8天。承包人于事件发生后第25天提交索赔报告(时效28天)。发包人要求补充资料,承包人于第35天补充完毕。
事件2:某分项工程清单量2000m³,综合单价450元/m³(含税),实际完成1600m³,减少20%。合同约定减少超过15%时,剩余部分单价乘以1.10。
事件3:遭遇不可抗力,停工5天,永久工程损失25万元,待安装设备损失18万元,承包人设备损失10万元,已运至现场材料损失6万元。
竣工结算总造价14800万元,累计已支付进度款10500万元,预付款已全部扣回。缺陷责任期2年,第14个月因施工质量缺陷发生修复费8万元,承包人修复后缺陷责任期重新计算。
问题
1. 计算预付款及起扣点。
2. 事件1中索赔时效是否有效?可索赔工期几天?说明理由。
3. 事件2中该分项工程实际结算价款为多少?
4. 事件3中各项损失分别由谁承担?费用索赔总额为多少?
5. 计算竣工结算剩余应付款,并说明第14个月修复后缺陷责任期如何计算。
参考答案及解析
问题1
暂列金额除税=700÷1.09=642.20万元。
预付款基数=14200-642.20=13557.80万元。
预付款=13557.80×18%=2440.40万元。
起扣点T=13557.80-2440.40÷56%=13557.80-4357.86=9199.94万元。
问题2
索赔时效有效。承包人于第25天提交索赔报告,未超过28天时效,索赔权利已成立;发包人要求补充资料,承包人第35天补充完毕,不影响已提交报告的效力。
可索赔工期8天。理由:图纸延迟属发包人责任,且停工发生在关键工作上,直接影响总工期。
问题3
减少幅度=(2000-1600)÷2000=20%>15%,剩余部分单价调增。
调整后单价=450×1.10=495元/m³。
结算价款=1600×495=792000元=79.20万元。
问题4
永久工程损失25万元:由发包人承担。
待安装设备损失18万元:由发包人承担(属发包人财产)。
承包人设备损失10万元:由承包人承担。
已运至现场材料损失6万元:由发包人承担。
费用索赔总额=25+18+6=49.00万元。
工期顺延5天成立。
问题5
质量保证金=14800×3%=444.00万元。
累计已支付款项=预付款+累计进度款=2440.40+10500=12940.40万元。
竣工结算剩余应付款=结算总造价-质保金-累计已支付款项
=14800-444-12940.40=1415.60万元。
第14个月修复后,该修复部位缺陷责任期从修复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2年,但整个工程的缺陷责任期不重新计算。
📌本文内容仅供学习,参考自《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25年版)中国计划出版社,如需获取完整内容,请购买正版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