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真题每日一题:企业邀约离职技术人员联合研发,专利申请权到底归谁?
第239期
有的企业和技术从业者,在联合研发项目中容易产生三类认知误区:误区 1:只要是公司发起的研发项目,所有参与人员产出的技术成果全部属于公司;误区 2:一起参与研发的技术人员,直接共同享有专利申请权;误区 3:共同研发出技术,多数人同意就可以直接提交专利申请,少数人的意见无关紧要。案例
甲公司计划研发全新设备,将半年前退休的工程师李某返聘参与项目,同时特邀两年前从公司离职的前技术总监张某一同开展研发。经过两个月研发,新设备研发成功。甲公司和李某、张某之间,没有签署任何关于技术成果归属的特殊约定。观点
围绕专利申请权,出现四种不同观点:看法一:专利申请权由甲公司和张某共同享有;看法二:专利申请权归李某与张某两名研发人员;看法三:专利申请权由甲公司、李某和张某三方共同享有;看法四:如果张某不同意申请专利,这项技术成果就不能够申请专利。法考知识点
1.认定职务发明的 “本单位” 包含临时用工、返聘形成劳务关系的单位;离职人员离职超出法定期限,执行单位任务之外完成的研发,不属于职务发明。2.单位人员代表企业,与外部人员合作研发,无权属约定时,专利申请权由双方共有。参与研发的工作人员个人,不单独享有专利申请权。3.合作开发、共有专利申请权的,任意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其他各方均不得申请专利;权利人可以选择将技术作为技术秘密保护。疑问
1.退休返聘没有劳动关系,研发成果还能算作职务发明吗?可以。职务发明认定不强制要求劳动关系,返聘人员和单位构成劳务关系,接受单位安排执行研发任务,属于职务发明,成果归属单位。2.离职很久的技术人员参与研发,成果一定会归个人吗?关键看研发任务归属。张某早已离职,不受甲公司职务约束,不属于执行原单位工作任务;本次属于平等参与合作研发,个人享有对应的共有权利。3.共有人一方拒绝申请专利,其他人能不能单独提交申请?不能。申请专利会强制公开技术方案。一旦申请失败,技术公开后无法再作为秘密保护。法律设置规则,需要全体共有人达成一致,防止单方决策损害其他权利人利益。4.企业联合外部人员研发,如何提前规避权属争议?项目启动前签订书面合作协议,明确专利申请权归属、许可使用、转让条件,同时约定是否申请专利、技术秘密保护相关条款。解答
A、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和张某。 ✅正确。两层法律关系拆解:①李某属于甲公司返聘人员,执行甲公司研发任务,属于职务发明,李某对应的技术权益归甲公司;②张某早已离职,不属于甲公司员工,不构成职务发明。本质是甲公司(李某代表公司)与张某合作研发,无特殊约定,专利申请权由甲公司、张某共有。B、专利申请权属于李某和张某。 ❌错误。李某是执行甲公司任务开展研发,对应的成果权益归属甲公司,李某个人不享有专利申请权。C、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李某和张某 。❌错误。李某仅为职务发明人,只享有发明人署名权、获得奖励报酬的权利,不拥有专利申请权,无法成为共有权利人。D、如果张某不同意申请专利,该设备的发明创造不能申请专利。 ✅正确。本案专利申请权由甲公司与张某共有。合作开发共有成果,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另一方不得擅自申请。原因:申请专利需要公开技术。若申请被驳回,技术公开后再也无法依靠技术秘密保护,法律要求全体共有人协商一致。汇总
返聘劳务人员执行单位任务,成果构成职务发明,申请权归属单位。离职人员参与合作研发,不属于职务发明,可与单位共有专利申请权。职务发明人≠专利申请权人,发明人仅享有署名权与报酬权。合作开发共有专利申请权,任一权利人反对,不得申请专利。速记
返聘研发属职务,权益归单位;离职人员合作研,共有专利申请权;共有人若不同意,不得擅自申专利。企业邀请外部技术专家、离职老员工联合开发新项目,经常忽略提前约定专利权属。你是否接触过联合研发产生的专利纠纷?欢迎评论区分享相关经历,给企业和技术从业者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