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学科是一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反映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实践需求的综合性、交叉性新兴学科。
(一)学科属性
纪检监察学科的根本属性是政治性。它服务于党长期执政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政治需求,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根本原则,以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为核心任务,学科建设与发展始终贯彻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
其次,该学科拥有鲜明的交叉属性,从学科大类上看,纪检监察学科属于法学门类(学科代码0308),但其知识体系融合了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学、政治学、中共党史党建学、公共管理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理论与方法,属于典型的交叉学科。单一从任何角度和视角看待纪检监察,都是不全面的。
再次,纪检监察学科拥有鲜明的实践属性,立足于纪检监察实务工作,又显著区别于实务工作。纪检监察理论知识可为实务工作提供鲜明指导。
最后,纪检监察学科拥有高度的理论性,直接源于党和国家的纪检监察实践,也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等实践经验的系统总结与理论升华,具有强烈的问题导向、实践导向和应用导向。
(二)学科内涵
纪检监察学是研究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活动及其规律的综合性学科。其本质是“对公权力的全过程规范与制约”,核心特征是“自我监督”与“专责监督”的有机统一。
从理论渊源与根基上来看,学科建构于三大理论源流之上,形成“中西融通、古今贯通”的深厚基础。第一是马克思主义监督思想,具体包括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公仆”和人民监督的论述,列宁关于党内监督与工农检察院相结合的思想,这些奠定了无产阶级政党监督的理论基石。第二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监督智慧,包括古代监察制度(如御史台、都察院)与“六廉”考核传统等。丰富的廉政文化,为学科注入深厚的民族禀赋。第三是中国共产党百年自我革命实践。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纪律立党,到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形成了系统的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实践经验。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最新系列战略成果,构成学科最直接的实践来源。
纪检监察的研究对象包括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的理论、制度与实践以及纪检监察权的运行规律与效能转化逻辑等。
纪检监察学科体系以“纪检监察理论”为统领,下设四个核心二级学科,它们既有明确分工,又相互支撑,共同构成了纪检监察自主知识体系的“四梁八柱”。
一是党的纪律学,即纪检监察学体系中的“纪律基石”,聚焦党内纪律建设规律。该学科的研究对象是中国共产党纪律的原则、体系、规范与执行机制,核心内容包括党的纪律内涵、特征与规矩体系、六大纪律”(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体系与执纪标准,以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理论与实践。
二是纪检监察理论,即纪检监察学的“元理论与方法论”,回答学科根本问题。学科的研究对象包括纪检监察的本质、结构、价值、运行规律及学科体系构建,核心内容则是纪检监察的本质属性、纪检监察的价值体系(“两个维护”、自我革命、长期执政)等。
三是廉政学,即纪检监察学中的“治理应用学科”,聚焦腐败治理与廉洁政治建设。该学科的研究对象包括腐败现象成因、廉政制度设计、廉洁文化建设与反腐败战略等。核心内容包括腐败定义、类型与成因理论(如寻租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等。
四是监察法学,其定位与核心是纪检监察学的“法治保障学科”,聚焦监察权运行的法治化与规范化。学科研究对象包括国家监察权的法律配置、运行程序、衔接机制与权利保障。核心内容则是《监察法》及配套法规体系解读、监察权限与调查措施的法律规制(如留置、讯问、搜查)、监察程序与证据规则、监察与司法衔接机制(法法衔接)等问题。
因此,纪检监察学科拥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时代属性,是一门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扎根中国政治实践,融合多学科知识,以党和国家监督为核心研究对象,兼具政治性、综合性、实践性的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新兴学科。它的确立标志着党和国家监督实践实现了从经验积累到系统理论构建的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