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络直播专题
▐“网络直播”的定义及特点:
(1)官方定义:
“网络直播”即是“互联网直播”,根据《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的界定,是指“基于互联网,以视频、音频、图文等形式向公众持续发布实时信息的活动"。
(2)形态特点:
“网络直播”是直播技术与大众文化的结合,具有电视直播的仪式感,也具有网络媒体的草根性,具有交互性强、视角平民化、审美差异化、弱审查化、注重体验、题材多元及内容碎片化等特点。
(3)内容特点:
"网络直播”在不同层面上弥补了网络平台中文字、图片和普通影像信息传播时效性、即时性、完整性和逼真程度不足的问题,是互动性强、画面感强、真实性高、信息形态丰富的多媒体传播。
(4)互动优势:
网络直播具有极强的即时交互性,主播和受众在同一时空维度下借助视频、语音、弹幕等进行近距离的交流,是极富受众主观体验的沉浸式的信息传播与分享方式。
(5)非公共性:
网络直播不以官方意识形态的单向度诉说和教化为主要诉求,也不以公共议题为主要聚焦点,而是站在用户立场上通过场景化、生活化、个人化、个性化的信息生产满足受众的多样诉求,因而其价值导向较为多元。
▐“网络直播”的价值与意义:
(1)娱乐功能:
网络直播具备一般传播活动所具备的教育、娱乐、分享信息和经济功能,但首要功能是为受众提供个性化的休闲娱乐,以满足受众缓解压力、舒缓情绪的日常化需求。
(2)产物经济:
网络直播作为一种技术手段被广泛运用到游戏产业、旅游观光、产品销售中,成为拉动文化消费升级、促进创业就业、助推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
动力量。
(3)价值导向:
网络直播是一种典型的文化服务,是进行大众审美教育、社会价值引领的重要平台,优秀的传统文化、经典的文学艺术等都可以通过网络直播“飞入寻常百姓家”。
(4)身份认同:
网络直播的受众呈现出圈层化特点,即对同类型的直播内容感兴趣的群体往往有着相似的价值观和生活阅历,通过网络直播这一方式可以建构起相近、相似群体的身份认同,并借助同一个屏幕进行仪式性互动。
(5)平民在场:
网络直播赋予普通民众以前所未有的在场感,即在互联网技术的应用为普通大众所掌握后,使面向大众“即时在场”的权力为普通民众掌握,可以随时随地以自主言说主体面向公众发声。
▐“网络直播”与平民的赋权:
(1)平民叙事:
网络直播不是权力、资本或知识精英主导下的单向度的宣传教化,它与刻板、严肃、正统、严谨的叙事风格截然相反,而是通过说唱、展演、调侃、戏谑等日常化、生活化的方式表现为一种全民的狂欢。
(2)解构权威:
网络直播直接打破了权力、资本对直播这一技术的垄断,使传统媒体主导下的权力格局和权力资源以偏向大众的方式进行重新调整和重新分配。
(3)赋予地位:
网络直播实现了受众以技术为渠道的自我赋权,使普通网民直接通过掌握麦克风和摄像头面向社会进行公开的表达,使其有可能成为全民注意力的焦点(如“草根”到“网红”的过程,农民借助直播卖水果等)。
▐网络直播与电视直播的比较:
(1)直播主体与话语结构:
电视直播是精英主义的话语,代表少数人士的意志,并将少数人意志伪装成全社会的利益,网络直播是平民化和全民性的信息呈现,更有民生和生活化趋向,更为多元,意味着权力更加平等,它带有民主的意味,也带有技术生活化的意味,还带有普通公众反抗主流话语的意味;电视直播建构的是权威的神话和全民共享的盛大仪式,塑造的是国家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霸权地位,网络直播建构的日常化的公众生活场景,不再以主流意识形态的建构、阐释和诉说为动机,而更多关注身边的事情和生活化的内容;电视直播呈现的是盛大的媒介事件,带有强烈的仪式感和文化认同;网络直播也带有媒介事件和仪式性的性质,但更是一种参与式的民主,它不以强化某种共有的观念为目的,重在参与过程中的体验感。
(2)服务对象与直播动机:
电视直播往往服务的是在政治或商业地位上具有统治优势的阶层的利益,技术和资源向其倾斜,它以占社会主导地位的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为指导,服务的是国家发展和社会实践的全局性问题或重点性问题;网络直播服务的是普通的社会公众,主体更为多元,以迎合公众的需求为直接方式,网络主播和资本之间通过直播所建构的注意力来实现转化,因而网络直播往往有意无意地规避社会重大问题,娱乐与经济构成了网络直播的内在动机。
(3)直播内容及专业程度:
电视直播往往以高关注度的重大事件为内容,它体现出传播主体较高的专业水准,具有事先策划、精密安排、专业性强等特点;网络直播往往以公众感兴趣的内容为话题,展示的往往是日常生活中的场景和细节,迎合的是公众的新鲜感和窥探他人的欲望,具有非正式性、草根性、专业程度弱等特点。电视直播是公共性事件的集中呈现,是官方话语权力的延伸;网络直播使私人领域和公共空间渠道的区隔被打通,是私人生活的集中呈现。
▐网络直播面临的问题:
(1)内容侵权:
在法律体系尚未覆盖网络直播之际,存在着不少主播通过非法截取其他正规渠道的直播资源用于牟利的问题,侵犯了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2)内容低俗化:
以注意力及注意力变现为直播诉求的背景下,各类迎合受众低级欲望的“身体美学”不断涌现以实现利润的最大化;宣扬的拜金主义、物质主义、消费主义及“颜值高于一切”的观念解构了传统伦理道德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互联网空间及日常生活中的阐释力和凝聚力,并反作用于社会现实生活,对公众的社会认知、行为施加潜移默化的影响。
(3)泛娱乐化:
网络直播获取收益的方式为取悦围观者从而获得流量,在缺乏有吸引力内容的背景下只能借助于社会热点问题、隐私八卦问题和身边琐事进行娱乐化的呈现;泛娱乐化的内容解构了时政问题、社会现实问题的严肃性,使一切严肃问题都刻上了泛娱乐化的标签,使网络虚拟空间变成了绯闻八卦、三俗内容的娱乐秀场。
(4)非专业化:
由于网络直播面向全民开放,使理论上的所有人都可以进入直播平台,故而网络主播往往以平民化、草根化的互联网用户为主,这部分群体缺乏严谨的广播电视、新闻传播等领域的系统化的知识背景,具有很强的非专业特点。
(5)消解公共性:
在互联网信息供给海量化、用户注意力极为有限的背景下,网络直播大行其道抢占用户注意力资源,消解了互联网空间的公共性。
▐网络直播的管理策略:
(1)国家职能机构:
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在已经出台网络直播规范管理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加大对整个网络直播行业秩序的规范和管理,包括平台运营资质、主播参与直播的资质等,进一步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建立健康清朗的互联网空间秩序。
(2)直播服务机构:
网络直播运营机构应坚持两个效益的统一,并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守道德与法律底线,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职能部门所颁布的直播规范政策,强化把关,加大内容审查制度。
(3)传播主流内容:
倡导网络直播主播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自律意识和主播的素养,鼓励有价值、有教育意义、有专业技能的网络用户介入直播领域,提升网络直播主播的专业性和内容的价值。
(4)强化受众素养:
加强网络受众的传媒素养教育及互联网审美教育,培育积极向上的媒介使用习惯,提高其对高雅信息的审美能力及对有害信息的抵制能力。
(5)拓展盈利模式:
探索多元化的盈利渠道与盈利方式,以“网络直播+垂直领域”为方向拓展产业链条,培育“优质内容+优质服务+导向积极+盈利清晰+多元开发”的盈利模式。
▐网络直播的发展趋势:
(1)规范管理:
在国家网信及广电等部门的联合整治下,一系列对网络直播进行规范管理的政策、制度不断推出,强化了对网络直播服务平台及整个网络直播秩序管理的规范化,从方向上确保了网络直播新技术在法律和法规的有效监管下运行。
(2)多元格局:
以OGC为主导的电视直播将和UGC、OGC、PGC三种主体为主打的网络直播形成一种优势互补的角色,而OGC也将逐渐向P-UGC甚至是PGC转向。最终,网络直播会成为电视直播的候补性渠道和新的传播方式,同时也为普通公众提供了更为丰富多元的文化内容。
(3)主流化:
网络直播这一平民化、视频化的传播方式为资本和官方“收编”,在此背景下的网络直播不仅植入了主流意识形态和主旋律内容,也成为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阵地,有助于拓展主旋律的传播空间同时拉近与普通大众的距离。
(4)垂直化:
在国家有关管理部门将网络直播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之后,“网络直播+垂直领域”的信息生产格局开始出现,例如“直播+游戏”“直播+扶贫”“直播+培训”等逐渐与专业领域相结合,延伸出具体的应用场景,这既为网络直播找到了适合自己的生存空间,又为其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网络直播的主流化趋向:
(1)表现:
网络直播的“主流化”指网络直播在运用过程中贯穿主流意识形态或主流价值观,表现为两种方式:一是官方机构运用网络直播,二是直播的内容贯穿主旋律内容。从本质上讲,网络直播的主流化是主流意识形态与直播技术联姻的结果,是官方对新技术的“收编和新技术“合法化”的一种策略。
(2)意义:
以“网络直播+精准扶贫”等为代表的运作方式将网络直播这个互联网新技术的“变量”转变成为助推社会发展文明进步的力量,有助于营造健康清朗的互联网空间秩序,实现官方话语的平民化、非主流话语的主流化。
(3)启发:
意味着网络直播并不只是信息娱乐的平台,它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技术并非天然的恶,也非天然的善,需要看该技术是在何种社会制度下为持有何种价值观的主体使用。
▐网络直播中的“网红现象”:
(1)话语权的平民化:
直播的方式从电视建造神话、共享盛大仪式转向全民参与,制造的不再是国家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霸权和高高在上的娱乐明星和社会精英,而是将普通的草根大众和网络明星包含进去,塑造了由平民自主生产出来的偶像。
(2)资本的持续在场:
直播造就网红背后仍然是资本的力量在发挥作用,永远无法否认的是资本和利益促生了这种现象的萌发和成长,网红和资本之间通过直播所建构的注意力来实现转化。
(3)日常化的民主:
直播从目前的内容来看,大部分都是日常生活中的琐事和一些并不纯正的所谓艺术,迎合的是公众的新鲜感和窥探他人的欲望。所以,从形式上来说,它带有民主的意味,也带有技术生活化的意味,还带有普通公众反抗主流话语的意味。
(4)独特文化景观:
内容层面存在的低俗化和庸俗化状况就决定了靠隐私、猎奇、窥探和哗众取宠并不能走长远,但毫无疑问的是,这种技术形态本身带有创新性,一旦跟公众更高层次的需求结合起来,将会缔造一种全新的网络文化景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