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敲派第七季】|主观模拟题07
- 2026-09-20 12:39:03

七、案情(22分)
显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显赫公司)成立于2023年,是一家从事人工智能技术研发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小池认缴出资1200万元(已实缴600万元),持股60%,担任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美灵认缴出资800万元(已全部实缴),持股40%,担任总经理
2025年8月,显赫公司因研发投入过大,出现严重资金短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500万元。主要债权人鲈鱼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鲈鱼投资)经调查发现以下情况:
1.小池尚有600万元出资未缴纳,尚有两年到期。
2.在小池的操纵下,显赫公司与小池控制的东文公司之间存在大量关联交易,价格明显不合理。
3.2025年4月,小池擅自将公司资金300万元转入其控制的东文公司。2025年6月,小池未经股东会同意,以公司名义为其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4.美灵多次要求查阅公司账簿,均被小池以涉及商业秘密为由拒绝。
5.美灵多次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均被小池拒绝。
鲈鱼投资现准备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美灵也打算追究小池的法律责任。
【问题】
1.对于小池未缴纳的600万元出资,债权人鲈鱼投资可以采取什么措施?法律依据是什么?
2.鲈鱼投资能否主张显赫公司与小池控制的东文公司人格混同,要求东文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请说明理由。
3.小池的资金挪用和违规担保行为违反了什么义务?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4.美灵作为股东,是否有权查阅公司账簿?小池的拒绝理由是否成立?
5.美灵作为股东,是否有权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6.如果公司不愿追究小池的责任,美灵可以采取什么法律措施?
7.鲈鱼投资作为债权人,除了要求股东提前出资外,还有哪些保护措施?
【答案】
1.鲈鱼投资可以要求小池在未出资的600万元范围内缴纳出资(1分),进而承担补充赔偿责任(1分)。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五十四条,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未缴出资股东提前缴纳出资(1分)。
2.可以主张。《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1分)。股东利用其控制的两个以上公司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各公司应当对任一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1分)。本案中股东小池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公司财产,关联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1分)。
3.违反忠实义务(1分),应承担赔偿责任(1分)。小池作为董事,违反忠实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分)。
4.美灵有权查阅,拒绝理由不成立(1分)。《公司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会计账簿(1分),除非公司有证据证明股东有不正当目的(1分)。
5.美灵有权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分)。《公司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1分),应当召开临时会议(1分)。
6.美灵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1分)。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监事会或监事不提起诉讼的(1分),股东可以为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提起诉讼(1分)。
7.鲈鱼投资可以主张公司法人人格否认(1分);可以请求撤销欺诈性财产转移(1分);可以申请公司破产(1分);可以追究董事责任(1分)。

